上一页|1|
/1页

主题:异地公积金可在连云港贷款买房啦!

发表于2015-12-11

我市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凡户籍地为本市且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在本地购买住房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力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满足跨地区职工个人住房贷款需求。

其实,早在今年9月底,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0日开始,正式开展此项业务。

异地公积金回港城买房所需提供资料:

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账和贷款情况说明等材料。

而对我市缴金、外地购房的外地籍市民来说,因有的外地城市并未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能暂时还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针对市民关心的异地贷款额度问题,实施细则中提出要参照本地政策执行。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缴金或在异地缴金并以单方(单身)名义申请贷款的,申请时需增加在我市正常缴金的1名职工作为担保人,或该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购买二手房的必须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细则还明确规定,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可通知缴存地公积金扣划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累计6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公积金可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剩余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公积金要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发表于2015-12-11
港城晓美,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异地公积金可在连云港贷款买房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2-11
港城晓美,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异地公积金可在连云港贷款买房啦!”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上一页|1|
/1页